安全处


安全稳定工作处职责

 

安全稳定工作处是学院安全稳定与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,负责维护学院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安全稳定。是学院与公安部门、上级安全稳定部门联系的桥梁和纽带。其主要工作职责:

一、进行法制和治安工作的宣传教育,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,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,维护校园安全稳定。

 二、建立、健全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,防止火灾、盗窃、破坏、爆炸事故的发生。

 三、协助公安机关防止境内外敌对势力、非法宗教势力、民族分裂势力对校园的渗透和破坏活动,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,收集影响社会与学院稳定的信息。

 四、维护学院内部治安秩序,做好重点要害部位和易发案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,做好学院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。

 五、监督、指导、检查学院各部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保卫责任制的情况,完善制定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

 六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和防火检查、监督,负责处理一般火警事故,监督检查剧毒、易燃、易爆、危险品的管理和使用。

 七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内发生的刑事、治安案件,保护案发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校内发生的案件。

 八、落实治安防范责任制,负责门卫管理和校内巡逻,维护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校内各类车辆违章行为。

 九、在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,加强安全保卫队伍建设,不断提高安全保卫队伍的整体素质,增强战斗力。

十、完成院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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